1、吊具、索具的购置 (1)必须是专业制造厂。按国家标准规定生产、检验,具有合格证和维护、保养说明书。 (2)在产品的明显处标有额定起重量、生产编号、制造日期、生产厂名。 2、吊具、索具的载荷验证 新购置的吊具、索具应在空载运行、试验合格的基础上,按规定的试验载荷、试验方法试验合格后,方可投入使用。 2.1 静载试验: 1)吊具取额定起重量的1.25倍 2)索具取单支、分支极限工作载荷的1.5倍。 3)试验方法:试验载荷逐渐增加,起升到离地面100-200毫米。悬空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。重复试验三次,进行目测检查。 4)判定:若结构未出现裂纹、*变形,连接处未出现异常松动或损坏,静载试验合格。 2.2 动载试验: 1) 吊具取额定起重量的1.1倍 2) 索具取单支、分支极限工作载荷的1.25倍。 3) 试验方法:试验时,必须把加速度、减速度和速度,限制在该吊、索具正常工作的范围内,实际连续工作1小时, 4) 判定:若结构部件无损坏,各项参数达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,动载试验合格。 3、吊具、索具的安全使用 (1)吊具、索具应与所吊运物品的种类、环境条件及具体要求相适应。 (2)作业前,应对吊具、索具进行检查,确认各功能正常、完好时,再投入使用。 (3)吊挂前,应确认重物上设置的起重吊挂连接处是否牢固可靠:提升作业前应确认绑扎、吊挂是否可靠。 (4)吊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,索具不得超过其zui大安全工作载荷。 (5)作业中不得损坏吊具、索具,吊物有棱角时,必须在吊物与吊具、索具间加保护衬垫或护角。 (6)索具分支之间的夹角一般应在60°~90°之间,zui大不超过120°; (7)重物应挂在吊钩钩槽的zui底部,切不可挂在钩尖处,钩口应向 |